一、本項目經 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qū)發(fā)改委 以 內市區(qū)發(fā)〔2005〕8號 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比選方案備案號為 內市區(qū)發(fā)改[2009]211號文 。本項目現(xiàn)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 (項目業(yè)主) | 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 |
項目名稱 | 市中區(qū)人民法院牌樓法庭 |
建設地點 | 內江市市中區(qū)樂賢鎮(zhèn) |
實施時間 | 建設工期4個月 |
工程規(guī)模(和/或標準) | 597.77平方米 |
建設資金 | 國債資金和政府配套資金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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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 | 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牌樓法庭項目施工 |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
(2)資質要求:企業(yè)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
(3)其他要求:
隨機抽中的比選被邀請人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具備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證,且必須是在本單位的在職人員(即能出示其由本單位交納的社保證明)。項目經理、施工員、材料員、安全員、質檢員必須壓證施工;采用A種方式交納比選保證金的,比選申請人應在轉帳單上注明“(牌樓法庭比選保證金)”,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把復印件以傳真或直接遞交的方式送至比選人;若比選申請人是外省企業(yè),須符合《四川省外企業(yè)入川從事建筑活動管理規(guī)定》(川建發(fā)[2006]101號文)的規(guī)定,辦理相關備案和登記后方可報名 。
(4)本項目 不接受 組成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網站(www.sichuandaily.com.cn )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 2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guī)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 2009年12月17日 網上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09年12月22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 內江市市中區(qū)國庫集中支付中心(附市中區(qū)人民法院牌樓法庭比選保證金)
開戶銀行: 建行市分行營業(yè)部
賬 號: 5100 1686 1080 5150 0602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xiàn)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報名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xiàn)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 報價方式 | 報價要求 | 最高限價 | 比選保證金 | 備注 |
施工1 | C.預算控制價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 二次報價 | 68.27 | 4 |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 2009年12月23日09時30分 ,在有關監(jiān)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在 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會議室 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網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隨機選擇 3 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 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
地 址: 內江市市中區(qū)玉溪路319號
郵 編: 641000
聯(lián) 系 人: 黎先生、馬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0832-500527、2041039
傳 真: 0832-204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