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鐵2號線建設工程LED綜合節(jié)能照明裝置(標段一首期工程)招標
工程編號:SB10101020090065
工程名稱:深圳地鐵2號線建設工程LED綜合節(jié)能照明裝置采購(標段一:首期工程)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評標方法:綜合評標法
招標內(nèi)容:標段1 LED綜合節(jié)能照明裝置(首期工程)
標段2 LED綜合節(jié)能照明裝置(東延工程)投標人須對兩個標段同時投標。
預計開工日期:2009年9月
預計竣工日期:2010年12月
工程地點:深圳市
招標公告時間:2009年5月12日開始
投標擔保:投標保函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招標文件獲取和售價: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可在"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wǎng)"的"會員專區(qū)"下載,工本費(人民幣500元)在截標后向投標人收取。
投標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企業(yè)資質要求:
⑴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依法注冊的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不接受聯(lián)合體和代理商投標,母、子公司(集團)只允許一家投標;
⑵投標人必須是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
⑶投標人須有LED照明產(chǎn)品的3C或CQC或CE或UL認證證書;
⑷投標人應具有單項不低于60萬元人民幣(或等額外幣)LED照明產(chǎn)品供貨的合同業(yè)績。
注:“LED照明產(chǎn)品”是指以LED為光源的各類照明燈,不包括LED顯示屏、廣告燈箱、發(fā)光字、標示牌。
其他:今年以來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將不被接受。
另:1、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證明滿足“招標公告”中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資料的復印件的同時,須攜帶原件以備查驗;
2、資格后審資料需加蓋投標人公章,并附上聯(lián)系方式,裝訂成冊(必須包括傳真號碼和手機號碼)。
投標截止時間:2009年6月25日10時
解答投標疑問實行網(wǎng)上不記名答疑制度。招標人不集中組織答疑,實行網(wǎng)上答疑。投標人對招標事宜的質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wǎng)”提出,2009年5月27日17:30時停止質疑。招標人應在2009年6月5日前解答招標文件的疑問,并形成補遺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后在網(wǎng)上發(fā)布。招標人不組織投標預備會(答疑會)和踏勘項目現(xiàn)場活動。
聯(lián)系人:劉 陽 宋鄲
手 機:13146464996
電 話:010-86239635 63860819
傳 真:010-63860819
郵 箱:zhaobiao_caigo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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