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政府采購中心受呼倫貝爾市中心區(qū)給水改擴建指揮部委托,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藥品、技防設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報名參加。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與編號
項目名稱:呼倫貝爾市中心區(qū)給水改擴建指揮部品、技防設備采購
2、采購內容及分包情況(技術規(guī)格、參數(shù)及要求)
序號 |
貨物服務名稱 |
1 |
第一包凈水廠用聚合氯化鋁 |
2 |
第二包凈水廠用復合高錳酸鉀 |
3 |
第三包凈水廠用粉末活性炭 |
4 |
第四包技防設備 |
注:詳細配置要求、數(shù)量見采購文件。投標必須為整包投標。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
符合上述條件的供應商可在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15日,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分到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遞交報名材料并填寫《報名供應商登記表》,經(jīng)初審合格后獲取采購文件。本次招標不收取標書費和中標服務費。
報名審核合格的供應商可以從www.nmgp.gov.cn網(wǎng)站上的“盟市招標公告”欄目下載采購文件。
報名時,報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人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供復印件;
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3、投標企業(yè)產(chǎn)品銷售合同(三份)
4、委托代表投標時法人代表授權書
5、交納投標保證金的銀行憑證
6、技防產(chǎn)品應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公安廳技防辦委托)出具兩年內的產(chǎn)品檢驗報告(復印件)。銷售技防產(chǎn)品的單位或個人,須持有《內蒙古自治區(qū)安全技術防范產(chǎn)品銷售登記證書》證書應在年檢范圍內。
以上資料報名時提供復印件。
異地企業(yè)可在www.nmgp.gov.cn網(wǎng)站中下載《投標供應商登記表》,書面填寫后與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傳真到政府采購中心指定的聯(lián)系人處進行登記。傳真后要與項目負責人通過電話進行確認是否有效。
四、交納投標保證金方式、時間
本次招標投標保證金為每標段人民幣貳萬元整。投標企業(yè)須以銀行電匯(異地企業(yè))或支票倒存(本地企業(yè))方式支付。投標保證金存入后,需將銀行回單傳真至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進行確認,如沒有進行確認,則投標將被視為無效。不接受以個人名義存入的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繳入: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賬號:0607030109024903788
開戶行:工商銀行河東支行
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2010年 4月15日12:00時
五、遞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時間:2010年4月16日上午9:00時
地點: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評標室
六、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qū)勝利大街30號 郵政編碼:021008項目聯(lián)系人:徐勃 電話:0470-8217848 傳真:0470-8252909
采購單位項目技術聯(lián)系人:李元斌 0470-8233394
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