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
(1)具備投標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guī)定; (3) 廣東省內的投標人須具有廣東省公安廳頒發(fā)的《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證》叁級及以上,廣東省外的投標人須具有在廣東省公安廳備案有效的《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備案證》叁級及以上(在有效期內)。 (4)必須具有制造標的物或合法的供貨和相關項目及安裝售后服務的能力; (5)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投標人須提供于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查詢結果截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或查詢不到,則必須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諾書原件)。 (6)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中標備選方案。 |